举报指南

举报指南

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受理范围及所需证据

(一)网站平台应当重点受理处置以下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

(一)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二)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

(三)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

(四)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

(五)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

(六)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二)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满足以下条件的,网站平台应当予以受理:

1.提交能够充分陈述举报事项、阐明举报理由的文字举报;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家身份证明等权利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委托举报的,需提供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提交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

4.提交请求采取必要措施的具体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5.提交能够证明举报内容侵权的初步证据材料(不同类型的侵权举报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详见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分类一览表);

6.提交申明举报真实性、合法性的文字保证。

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分类一览表

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方式

(一)线上举报 

1.向涉事网站平台举报。网站平台已开通举报受理通道的,可以直接向网站平台举报。

2.向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举报。通过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官网https://www.12377.cn“涉企侵权举报专区” 举报。

3.向辽宁省举报中心举报。通过辽宁省举报中心官网https://lnjubao.cn“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专区”举 报。

(二)书面举报 

线上举报无法满足企业需求的,向属地网信部门进行书面举报。

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渠道

(一)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

1.登录网站,点击专区进行举报。

2.在手机上下载安装“网络举报”客户端进行举报。

3.关注官方微博“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点击“一键举报”进行举报。

4.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帐号“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点击“一键举报”进行举报。

5.拨打举报热线12377进行举报。

6.发送邮件至邮箱jubao@12377.cn进行举报。

(二)辽宁省举报中心

1.登录网站,点击专区进行举报。

2.发送邮件至邮箱jubao@ln.gov.cn进行举报。

3.拨打辽宁省举报中心热线024-81680063咨询。

(三)大连市举报中心

1.邮件至邮箱dljubao@dlswxcb.com进行举报。

2.大连市举报中心热线0411-82758892咨询。

(四)书面举报受理处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