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金融知识 做文明网民——金融知识普及月专题活动
反洗钱知识
61、什么是反洗钱、反恐怖融资?
(一)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等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法律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二)反恐怖融资是指打击和防范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的行为。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62、关于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是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手段,金融机构应当披露的内容包括:金融消费者对该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权益和义务,订立、变更、中止和解除合同的方式及限制;金融机构对该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金融消费者应当负担的费用及违约金;金融产品和服务发生纠纷的处理及投诉途径;其他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就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所要求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披露或报告的事项及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63、金融消费者需要知晓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内容
个人金融信息与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息息相关,金融机构在收集个人金融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必要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收集个人金融信息,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不得非法存储个人金融信息;应当采取符合国家档案管理和电子数据管理规定的措施,妥善保管所收集的个人金融信息,防止信息遗失、毁损、泄露或者篡改。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金融信息遗失、损毁、泄露或者篡改等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金融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对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金融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非法复制、非法存储、非法使用、向他人出售或者以其他非法形式泄露个人金融信息。
64、个人金融信息风险防范要点
(1)妥善保管银行卡、身份证、电子银行认证介质等,拒绝出租、出借或买卖行为。
(2)在日常生活中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也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3)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信息被盗。
(4)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例如:“仅供******用”,以防身份证复印件被移作他用。
(5)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应撕碎或用碎纸机及时销毁,不可随意丢弃,以防不法分子捡拾后查看、抄录、破译个人金融信息。
(6)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警惕向您询问个人金融信息的电话及电子邮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向他人透露自己的银行账户、卡号、密码或向来历不明的账户转账,如遇到此类情况,应予以拒绝,必要时立即报警。
(7)为手机安装有效的安全保护软件,不要在社交平台上随意接收别人发来的图片、二维码、链接和APP,以防手机被木马病毒入侵。不要向任何人透露手机短信中的校验码、验证码等交易密码。银行和支付平台客服绝不会向用户索取账户密码、短信校验码。
(8)要在可靠WiFi网络环境下进行网上支付,网购付款时使用正规工具,不要随意点击卖家发来的任何“付款链接”。
65、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维权
一是与该金融机构协商解决;
二是向该金融机构或其上级机构投诉;
三是请求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机构调解;
四是向该金融机构所在地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构投诉;
五是根据与该金融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
六是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