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体育馆、公共浴室等部分暂缓经营企业和单位有序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


附件1

大连市美容(按摩)服务业有序恢复开放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美容(按摩)服务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做好复工复产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一、落实工作责任

1.市商务局负责美容(按摩)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企业和单位所在地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复工经营企业和单位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各企业和单位承担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市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市管理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并对上岗职工进行培训,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3.应准备好相关防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防护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4.要按规定申领“大连健康码”专属二维码,职工和顾客上岗和入店均要实行“扫码准入”。

二、经营场所管理

1.必须定期对营业场所进行消杀,保持营业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对公共区域的地面、墙壁、楼道、电梯、柜台、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使用消毒溶液拖擦或喷洒,保持坐凳等公共设施的清洁卫生,每天进行预防性消毒至少3次。单独设立、明确标识废弃口罩回收桶。为顾客提供洗手液或消毒酒精。

2.公共用品用具包括毛巾、浴巾、床上用品要一客一换;拖鞋、按摩用具、更衣箱要一客一消毒。换下的毛巾、浴巾和床上用品等每天要清洗消毒。建议顾客自备毛巾、浴巾、拖鞋等用品。

3.保证洗浴用水供应管道、设备、设施等系统运行正常,应避免产生死水区、滞水区,洗浴喷头、水龙头应保持清洁卫生。

4.加强通风换气,独立服务空间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至少每1.5小时开窗通风30分钟;使用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严格落实关于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及清洗消毒等各项措施和要求。地下室或者无法保证通风条件的场所不对顾客开放。

5.室内美容(按摩)场所环境相对密闭,空气流通不够充分,无论空调系统是否运行,均应当保证室内全面通风换气;每天开业前和闭店后,新风与排风系统应当提前和延后运行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换气,小浴室要打开门窗进行充分的自然通风换气,以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三、顾客管理

1.顾客要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查卡进店。对进入场所人员实行14日行程查询、扫健康码及测温准入管理。经查询“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14日内重点地区来连人员,且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一律不准进入;健康码为黄色和红色以及体温高于37.3℃或有咳嗽、流涕、腹泻、结膜炎等身体不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并提醒其按照要求做好隔离或者及时到医院就诊,信息要及时向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

登记处应配备消毒用品,登记后进行手消毒,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场所内。

2.在公共区域提供服务的,采取拉开服务间距、隔位服务、设立物理隔离服务空间等措施;在房间内提供服务的,要增加通风消毒频次,做到一客一房一消毒,确保服务安全。

3.采取预约服务,错时服务。提示顾客店外等候,减少顾客在店内滞留时间;根据店内顾客密集程度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相应的疏导措施和预警,避免人员聚集。

4.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直接接触。

5.顾客在服务场所接受服务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

四、职工管理

1.公示职工健康证明。包括职工姓名、性别、年龄和照片,职工复工前14天的健康状况等内容。体温正常且健康码呈绿色,窗口服务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上岗。关注重点地区来连人员,重点地区来连职工按相关规定执行。

2.要安排专人负责单位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建立职工体温监测、健康和活动记录台账,每天落实上班时、午休后体温监测制度,记录每名职工体温状况,教育职工八小时以外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地方活动,准确掌握职工8小时以外生活轨迹。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和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督促就医。

3.职工佩戴口罩上岗,及时更换口罩,勤洗手,保持好个人卫生。

五、负面清单管理

符合下述任一条的经营场所不得开业,业已开业的应停业整改。

1.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不了解防控责任,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或各操作环节上无具体责任人,未落实疫情监测和防控机制,各项防控措施不到位。

2.未落实顾客“一码一卡”查验制度及体温检测工作要求;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流规模和密度,人员之间不能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3.场所内未配备消毒和测温没备,一次性口罩准备不足,无防控宣传提示等。

4.未设置防疫卫生专岗,场所内各区域的消毒、通风工作不严格不彻底,未建立消毒、通风的记录和检查台账。

5.未建立管理人员身体健康档案,人员进入场所前未测量体温并记录。

6.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较差,不能达到通风换新风要求;未定期对空调设备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编辑:姜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