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体育馆、公共浴室等部分暂缓经营企业和单位有序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


附件3

大连市沐浴服务业有序恢复开放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沐浴服务业在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做好复工复产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一、落实工作责任

1.市商务局负责沐浴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企业和单位所在地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复工经营企业和单位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各企业和单位承担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市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市管理工作,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并对上岗职工进行培训,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3.企业应准备好相关防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防护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4.企业要按规定申领“大连健康码”专属二维码,职工和顾客上岗和入店均要实行“扫码准入”。

5.设立隔离观察区域。隔离观察区应相对独立,用于出现可疑症状的员工或顾客就诊期间,与就诊人员同住、同食或同一密闭工作环境的接触者,进行暂时隔离观察使用,等待医疗机构排查结果。

6.提供餐饮服务的,参照《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有序恢复现场就餐规定》执行。

二、经营场所管理

1.保持营业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每天至少3次,使用消毒溶液拖擦或喷洒,对公共区域的桌椅、地面、墙壁、楼道、电梯、柜台、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明确标识、单独设立废弃口罩回收桶。为顾客提供洗手液或消毒酒精。

2.公共洗浴用品用具包括毛巾、浴巾、客用浴服、床上用品等要一客一换,拖鞋、按摩用具、更衣箱等要一客一消毒。建议顾客自备毛巾、浴巾、拖鞋等用品。

3.保证洗浴用水供应管道、设备、设施等系统运行正常,应避免产生死水区、滞水区,洗浴喷头、水龙头应保持清洁卫生。

4.加强通风换气,独立服务空间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至少每1.5小时开窗通风30分钟;使用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严格落实关于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及清洗消毒等各项措施和要求;每天营业前后,新风或排风系统应当提前和延后运行1小时,进行全面通风换气。无法保证通风条件的不对顾客开放。

5.建立消毒、通风的记录和检查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三、顾客管理

1.顾客要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查卡进店。对进入场所人员实行14日行程查询和扫健康码准入管理,经查询“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14日内重点地区来连人员,且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一律不准进入;健康码为黄色和红色以及体温高于37.3℃或有咳嗽、流涕、腹泻、结膜炎等身体不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并提醒其按照要求做好隔离或者及时到医院就诊,信息要及时向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登记处应配备消毒用品,登记后进行手消毒,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场所内。

2.采取预约服务,错时洗浴。顾客人数不超过更衣箱数量的30%,严格控制入店人数,采取预约制服务,每100平方米人员密度在20人以下,要根据店内顾客密集程度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采取相应的疏导措施和预警,必要时配备专门劝导人员,引导顾客有序出入,提醒顾客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缩短洗浴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3.顾客沐浴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四、职工管理

1.公示职工健康证明。包括职工姓名、性别、年龄和照片,职工复工前14天的健康状况等内容。体温正常且健康码和行程卡呈绿色,窗口服务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上岗。关注重点地区来连人员,重点地区来连职工按相关规定执行。

2.要安排专人负责单位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建立职工体温监测、健康和活动记录台账,每天落实上班时、午休后体温监测制度,记录每名职工体温状况,教育职工八小时以外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地方活动,准确掌握职工8小时以外生活轨迹。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和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督促就医。

3.职工佩戴口罩上岗,每日及时更换口罩,保持好个人卫生。上岗前、如厕后、接触垃圾后应及时洗手消毒。

五、负面清单管理

符合下述任一条的经营场所不得开业,业已开业的应停业整改。

1.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不了解防控责任,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或各操作环节上无具体责任人,未落实疫情监测和防控机制,各项防控措施不到位。

2.未落实顾客“一码一卡”查验制度及体温检测工作要求;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流规模和密度,人员之间不能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3.场所内未配备消毒和测温设备,一次性口罩准备不足,无防控宣传提示等。

4.未设置防疫卫生专岗,场所内各区域的消毒、通风工作不严格不彻底,未建立消毒、通风的记录和检查台账。

5.未建立管理人员身体健康档案,人员进入场所前未测量体温并记录。

6.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较差,不能达到通风换新风要求;未定期对空调设备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编辑:姜贇